关于开展2023年九月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的通知
各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成员单位,各文明实践所、站:
为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组织开展各类文明实践活动,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增强文化自信,营造爱国主义氛围和积极向上的社会风尚,现就2023年九月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1.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各文明实践中心成员单位和各文明实践所、站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任务,持续开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化‘强国复兴有我’”“朝阳群众”百姓宣讲等活动,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著作选读》第一卷、第二卷,《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专题摘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等学习材料,充分发挥文明实践所、站阵地作用和所长、站长示范引领作用,紧密结合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理论宣讲文明实践活动。
2.围绕“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文明实践活动。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弘扬英烈精神、传承红色基因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烈士纪念日两个重要时间节点,各文明实践所、站要组织开展“抗战故事”宣讲活动,讲述红色经典,传承爱国精神,组织观看“抗日战争胜利”题材电影、参观“马骏烈士墓”等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文明实践活动,重温红色历史,缅怀先烈功绩,弘扬革命精神,培养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组织辖区未成年人开展“铭记历史,缅怀先烈”主题活动、国防教育知识普及等文明实践活动,鼓励青少年通过“云”祭奠、“云”寄哀思等方式,为革命先烈送寄语,寄托对革命先烈的诚挚敬意和深切缅怀,进一步普及国防教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厚植青少年家国情怀,激发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荣誉感,引导青少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3.组织开展“我们的节日•中秋节”文明实践文化活动。各文明实践中心成员单位和各文明实践所、站要精心组织“月圆京城 情系中华”2023年“我们的节日•中秋节”主题系列文化活动,进一步创新活动形式,为群众搭建想参与、能参与、爱参与的文明实践活动平台,积极发动群众广泛参与,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利用北京朝阳APP、文明朝阳公众号等新媒体矩阵,线上线下宣传中秋节传统文化内涵和传统文化魅力,组织开展中秋诗会、民乐演奏等文艺活动,朗诵中秋节民俗诗歌、中华国学经典等诗篇文章,领略古典文化魅力,感受昂扬向上的时代气息。组织开展制作中秋花灯、月饼等手工活动,通过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引导广大群众关注传统节日与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积极组织志愿者开展中秋节“送温暖”活动,为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贫困户、残疾人士送去节日祝福。
4.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持续加大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推进力度。各文明实践中心相关成员单位和文明实践所、站要以9月17日世界清洁日为契机,进一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在首个全国生态日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资源回收利用”等相关主题文明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社会单位、业委会、物业公司、在职党员、社区志愿者等各方力量集中开展环境整治清理志愿服务,共同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和谐的社会环境。组织青少年开展生态文明相关主题宣传文明实践活动,提高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倡导广大群众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倡导文明健康生活方式,巩固文明城区创建成果,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要求
1. 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各成员单位和文明实践中心、各文明实践所、站要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以提升全区文明程度、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目标,结合自身实际,精心谋划、认真组织,聚焦宣传教育、文明行为、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方面工作组织开展本次新时代文明实践主题活动。
2. 广泛宣传,确保实效。请各实践所每月及时收集所和站的活动信息(图片),在街乡微信公众号上按照五类活动每类每月各一篇发布宣传文章(要求文章中注明活动开展主体为xxx文明实践所(站),并严格把关挑选今年以来的优质活动图片及时更新所、站精神文明建设宣传栏和所、站内活动风采展示。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网络互动平台,及时、全面发布活动、反馈图片,加强“点单派单”管理,发动志愿者积极参与,在“志愿北京”平台做好服务时长记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将对各所、站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阶段性通报。
3. 总结提炼,公示反馈。请各文明实践所、站围绕五项工作内容,结合通知中所列活动内容,每月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至少8场,每周不少于2场,其中理论宣讲活动每月至少4场,其余四类活动至少各一场,并在显著位置公示9月和10月份文明实践活动安排。请于10月10日前在网络互动平台和邮箱同步报送工作信息、活动照片,并及时更新工作台账,总结信息报送至区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电子邮箱(chyxsd@bjchy.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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